通常情况下是不超过工程总预算的30%,但很多建设单位(投资)资金一时无法到位,又不想工程停工,那么必须在垫资30%以后还会继续垫资,关键是看与投资单位的合同怎么约定,在垫资30%的情况下,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20%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40%,当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35%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60%,如果投资单位(通常为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等。
垫资的资金,本质上来讲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应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但发包方通过约定不支付,转而由承包方自筹资金垫资周转。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律是保护垫资者合法利益的。
垫资承包施工,是长期以来在中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
因为垫资的基本逻辑便是在某一融资场景中,需要用款的中间环节,垫资资金方给钱来解决过渡时期的资金空缺,链接两端资金需求。因此,垫资都是短期拆借,资金方并不会垫很久,因此需要垫资的企业或个人,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除此之外,由于垫资是短期借贷,因此其资金成本也比一般的借贷会高很多。虽然垫资的成本高,却能够解决借款人的燃眉之急。不过,在选择垫资机构的时候,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知名的垫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