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贴现手续费还分阶段,每个阶段包括的收费项目不太一样,具体如下:
1、汇票到期,到付款人(银行)缴纳一定手续费并取出现款。
2、汇票未到期,市场上有做这种生意的中介,找他们,付出一定利息,取得现款。如:汇票金额为5万元,到期日为2011年5月1日,距离到期日剩余两个月,需付出一定利息提前兑现,具体付出多少可以跟中介商量,一般比银行利息高,如5万元两个月期限银行利息为1000元,你付出的利息就得高于1000元,也就是说要提前兑现,5万元到你手里多4万9了。
银行办理贴现业务
首先,持票人向汇票开户行申请电子承兑汇票贴现的业务,银行相关人员会根据电子承兑汇票持票人的业务类型和汇票自身情况做出是否接受业务的决定。
然后,银行经理根据持票人情况结合此银行规定利率向持票人作出业务报价,持票人接受此报价后,开户行开始办理业务,并且通知持票人做好办理业务的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在交易过程中发挥了和货币资金一样的支付功能,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代替货币资金参与了现金流是不争的事实,但现行准则规定将银行承兑汇票排除在现金流量表范畴之外,只有在银行承兑汇票和货币资金发生转换的时候才将其纳入现金流量表,导致无法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
银行承兑汇票在经济贸易过程中已起到了支付工具的作用,但却未计入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相关项目中,意味着这部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采购和销售,事实上没有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或“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虽然长期来看终不会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但却导致各会计期间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数据失真,不利于投资者合理分析企业的经营现金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