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抗震鉴定用途
该鉴定使用于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及拟作改造的房屋的震能力评定。主要通过鉴定房屋的结构现状、调查房屋的改造方案和未来使用情况,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的抗震性能做出评价。
房屋抗震鉴定鉴定项目:通过鉴定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房屋抗震鉴定适用范围: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房屋抗震鉴定鉴定内容及过程:
房屋抗震鉴定主要鉴定参数有: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参数的鉴定一般为现场鉴定。
非现场鉴定项目有;
a.混凝土结构构件鉴定中,混凝土钻芯法鉴定混凝土强度;
b.钢结构构件鉴定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鉴定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鉴定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c.木结构构件鉴定中,木材顺纹抗压、抗拉、抗剪强度试验,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
鉴定过程: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2、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鉴定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6、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