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L系列防爆电铃
1.适用于1区、2区危险场所爆炸性气体环境;
2.适用于IIA、IIB、IIC级爆炸性气体环境;
3.适用于20区、21区、22区可燃性粉尘环境;
4.适用于温度组别为T1—T6的环境;
注:要求IIC类请注明
示例产品:防爆电铃
产品型号:BDL
防爆电铃适用范围组别含义
1.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O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致)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1.2防爆电器设备分为二类: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除矿井以外的场合使用的电气设备
1.3Ⅱ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试验间隙或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ⅡC三类;并按其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1.4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组,见表1。
1.5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其试验间隙(MESG)或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见表2。
表1组别
引燃温度t(℃)
T1450<t、T2300<t≤450、T3200<t≤300、T4135<t≤200、T5100<t≤135、
T685<t≤100
表2类别
试验间隙(MESG)(mm)小点燃电流比ⅡA≥0.9>0.8
ⅡB0.5<MESG<0.9、0.45≤MICR≤0.8、ⅡC≤0.5、<0.45
性质: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小点燃电流之比。中国规定气体、蒸气危险物质按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级,ⅡB级和ⅡC级。小点燃电流比≤1.0,>0.8的为ⅡA级;≤0.8,>0.45的为ⅡB级;≤0.45的为ⅡC级。例如,乙烷、乙烯、乙炔分别为ⅡA级,ⅡB级,ⅡC级危险物质。
产品特点
产品材料:铸铝合金或者不锈钢外壳,表面喷塑。
圆筒隔爆面,防爆性能好,可靠。
铃碗表面镀铍青铜,打击时不会引起火花。
符合GB3836-2000,IEC60079 标准要求。
防爆电铃的铃盖直径是125mm
防爆标志:Exd II BT6
防护等级:IP54 IP65
声音强度:大于85分贝